摘要
“司法鉴定学”(Forensic Science),是运用法学和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医学以及心理学等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在司法活动中涉及痕迹学、文检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等学科专门问题的理论、方法,为司法活动提供专家证言(Expert Testimony)的一门融法学与相关自然科学为一体的边缘学科。此学科在我国已成为一门成熟的和系统的,且又具有广阔前途的学科。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此学科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迅速提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此学科的名称在我国尚未统一,如有“物证技术学”、“司法科技学”等称谓,这不免因此而制约了此学科的发展与协调。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期80-80,共1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