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以租赁形式融通资金为主要职能的新型合同,它和一般经济合同具有明显区别,其法律特征说法不一,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租赁合同和购货合同相联系 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彼此相关的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分别签订购货、租赁两个合同。出租人一方面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一方面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但两个合同又是同一标的物,即供货人从出租人那里得到货款,却把设备交给承租人使用,因而购货合同履行与否。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3期14-18,共5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