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收容审查措施尽管在控制犯罪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权衡利弊,得出的结论不能不让人心忧。目前,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正着手进行,我们建议认真考虑废止收容审查的问题。其理由如下: 一、收容审查措施建立在有罪推定的思想基础上 收容审查的目的不在于对已查清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因为有证据证实某人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完全可以依法作出相应处理,不明其真实姓名、住址。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3期55-59,共5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