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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老集体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对存量资产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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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顺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有条件的也可以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 韩岳雷
出处 《中国集体工业》 1994年第4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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