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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存量资产可以返还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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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处置企业存量资产?从上海目前在讨论的,认为可以分割为三部分.一部分,提取一定比例作为企业公积金.一部分返还给劳动者个人按份共有,所有权归个人,但不能提取,抵押和对企业外出卖,只能在企业内部转让.还有一部分留给离退休职工共同共有,作为对他们过去劳动贡献的补偿,但不能分给个人,也不存在转让,只能作为他们的共有股,在企业中运行,参加分红,也承担风险.
出处 《中国集体工业》 1994年第12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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