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社会分工的角度研究了法律活动专门化的问题,包括法律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和司法活动相对独立的问题。文章认为法律活动专门化是由于现代社会高度分工而产生的,因此提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活动专门化是一个非常可能发生的趋势。基于此,文章进一步分析了这一趋势可能带来的“正面”和“负面”影响。文章还具体分析了法律为社会服务和舆论监督司法这两个命题在目前对中国法律活动专门化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6期117-131,共15页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基金
国家教委回国留学人员研究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