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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语言本体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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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言是人类一切存在的栖身之所,是人类精神的房屋。法律一旦形成,语言便成为它不可分割的有机体.语言不仅是法律的现象世界,更是它的本体世界。没有语言,便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法律的特质首先依赖于对语言本体的确认,这种确认,又决定了法律对语言的严格制约作用。
作者 刘愫贞
出处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4年第4期86-90,共5页 Journal of Yan'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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