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法的社会公共职能与高科技发展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当今,高科技的发展已经使社会生产力发生着重大的变化,不仅对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同样对法律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课题。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两重职能,一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的强制力实行专政的职能—一法的阶级统治职能;二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赖以存在的社会的整体利益,调整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即法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承认法律具有两重职能,与"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的定义并不矛盾。因为法律的社会公共职能的发展状况如何,有赖于统治阶级对维护它赖以存在的社会的整体利益的清醒认识。随着高科技的发展。
作者 陶锡良
机构地区 上海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学家》 CSSCI 1994年第3期9-15,共7页 The Jurist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

  • 1[1]列宁全集:第1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 3.中国21世纪议程[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4.177.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