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结果,是犯罪行为通过影响犯罪对象而对犯罪客体造成的法定现实损害及具体危害的事实。这个定义指出了犯罪结果的基本规定性。但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这种高度抽象的犯罪结果,它必然以千差万别的具体形式存在着。为深入理解犯罪结果,对其进行分类把握是必要的。在学者们对犯罪结果所进行的分类中,物质性结果与非物质性结果,是最常见的犯罪结果种类。这两类犯罪结果,物质性犯罪结果少有争议,而非物质性结果问题却疑问重重。其中,非物质性结果可否成为犯罪结果的种类?非物质性结果可否认定?
出处
《法学家》
CSSCI
1994年第3期31-34,共4页
The Ju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