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庆祝新中国成立45周年的金色十月,各界有关人士于1994年10月3日欢聚在深圳特区华侨城华夏艺术中心,隆重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司法部中国律师资格考试中心、香港树仁学院合办的首届港澳台"中国律师课程培训班"的结业典礼。经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决定,自1994年开始,允许港、澳、台居民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培训后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中国律师制度改革的这项重要举措在港澳台地区引起强烈反响。为配合这一举措的实施,经司法部、国务院港澳办、国家教委。
出处
《法学家》
CSSCI
1994年第6期90-91,共2页
The Ju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