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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永放光芒——纪念中印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4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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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接见来华商谈中国西藏地方与印度之间关系的印度政府代表团时指出,“新中国成立后就确立了处理中印两国关系的原则,那就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原则”。这是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第一次正式而完整地提出的用以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准则,即著名的五项原则。这些原则后来为中印双方所接受,并正式写入双方达成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
作者 王宏纬
出处 《南亚研究》 CSSCI 1994年第2期1-3,共3页 South Asian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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