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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与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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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恩格斯曾经说过:“民法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当前,作为我国“经济生活条件”的商品经济与过错责任原则的相互关系值得认真研究。特别是在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后,它无论是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还是对丰富和完善我国的民法理论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处 《河北财经学院学报》 1994年第5期64-6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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