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史记·六国年表》秦表于秦惠文王二年载“宋太丘社亡”。依《六国年表》通例,诸小国史事皆隋于灭掉此国的大国栏内,如郑附于韩、蔡附于楚然。在《六国年表》里,宋国史事皆附于齐,然而“宋太丘社亡”则载于秦。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九曾对这个记载提出疑问:“《表》附宋于齐则此是宋事,何以不书于齐表,而附于秦乎?”这个问题提得很有道理,但其中缘由梁氏并未作解。他在《史记志疑》“自序”中说“百三十篇中,愆违疏略,触处滋疑”,依其意,盖谓《六国年表》关于“宋太丘社亡”的记载乃是太史公的一个“愆违疏略”之处。其实在这里,《六国年表》所载并不误,只是史事隐晦、难于索解而已。研究宋太丘社的问题不仅可以说明商周以来部分商族迁徙的情况,而且能够从一个侧面说明战国时期人们祭祀观念的变化。然而,要弄清楚此事,所牵涉的问题很多。今从以下几个方面试做剖析,希望能对研究这个历史之谜有一些帮助。
出处
《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6期78-81,105,共5页
Academic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