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对有贡献的科技人员进行奖励并提供特殊津贴方案的实施打开了笔者的思路——对企业经营者可否实行年薪制。从1978年起,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发明奖励条例》、《自然科学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及《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等四个科技奖励条例。十多年来,国家对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进行奖励,一方面推动了科技进步,促进了“四化”建设,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在各行各业,各阶层。
出处
《社会》
北大核心
1994年第8期24-25,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