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加快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同时,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使苏州成为全国社会治安较好的地区之一。1982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118.84亿元,立刑事案件2千多起,1993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达1948亿元,外来人员50多万,立刑事案件6168起,案件发生数占人口总数的10.88‰。十年来,全市经济总量增长近17倍,案件上升1.43倍。实践证明,经济快速发展后,案件总量有了一定增加,但由于工作跟上去,没有出现大的波动和反复,全市社会秩序基本稳定。但是,从另一方面看,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发展、完善的过程中,经济生活、社会文化生活异常活跃。
出处
《社会》
北大核心
1994年第6期46-47,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