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我们党在总结了几十年教育发展、改革的经验后,进一步重申的方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主要原则之一。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一基本方针和重要原则,“不是可有可无,这一点务必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 一、对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重要性的新认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出处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4年第1期79-81,共3页
Journal of Anhu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S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