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变政府职能,既是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客观要求,又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改革中的一大难点。早在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提出了这个问题。《决定》要求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并具体规定了政府的8条主要职责。从1984年到现在将近10年了,经济体制改革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基本上还在原有的计划管理体制的框架内运作,政府职能的转变还基本上停留在口头上。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1993年第6期81-84,共4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