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西方伦理学,在道德思维方式上有一个本质性的转换,它抛弃了西方传统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而用“事实-价值”二元区分(Value-fact distincion)的方法来重新寻找道德价值的基础。这种思维方式上的转化,也使得西方伦理学从传统的理性主义转化为现代的非理性主义。一、“本质主义”的道德思维方式与理性主义西方传统的伦理学,有两条发展线索,即德性论和幸福论。这二者虽然在具体的观点上各不相同,一个把德性本身看成“善”,一个把“善”归结为快乐;但是,它们都有共同的道德思维方式,一种“本质主义”或“自然主义”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的特征在于它首先寻找一种人类存在的本质特征和功能,然后由这种本质特征和功能引伸出道德价值和规范。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1993年第3期27-31,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