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票据,是指具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债据,它是由出票人签发,以书面载明债务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期限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数据的款项。票据既可流通转让,也可通过抵押或贴现融通资金,它是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发生、转让(移)和偿付的信用工具。它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大类。其具有票到钱到,交易双方两清,互不拖欠的特点。银行实行票据结算,有利于扩大银行的转帐结算,减少现金结算,促进商品流通,加快资金周转,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1993年第5期86-87,共2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