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归纳逻辑的研究是现代逻辑学的重要研究部门之一.它是在两个方向上进行的;一是在培根——穆勒的归纳逻辑古典意义上,继续探求从已考察的经验事实导出相应普遍原理的逻辑途径;二是运用概率论的定量分析和公理化、形式化的手段探索有限的经验事实对于适应于一定范围的普遍原理的“归纳支持”和“确证”程度.罗素的研究比较接近第一个方向;卡尔纳普,莱辛巴哈,亨佩尔等人的研究则是循着第二个方向进行的.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1993年第1期28-32,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