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伦理观既否定“为己利他”又否定“单纯利己”,而把“无私利他”奉为评价人们行为是否道德的唯一原则,因而仍属于利他主义而渊源于儒墨.只不过,儒家的伦理观是爱有差等的利他主义,主张爱“亲”多于爱“民”、先“亲”后“民”、“亲亲而仁民”;墨家的伦理观是儒家的否定,是爱无差等的利他主义,主张同等爱“亲”与“民”;我国现行伦理观则是对墨家的否定、儒家的否定之否定,它主张新的爱有差等,即爱“民”多于爱“亲”、先“民”后“亲”、“全心全意为人民”。
出处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3年第1期53-60,共8页
Journal of Hainan University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