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风的文艺论著中包含了不少诗论文字,其中《田间的诗》、《吹芦笛的诗人》、《略观抗战以来的诗》、《关于诗和田间的诗》、《四年读诗小记》、《关于风格》、《关于“诗的形象化”》、《关于人与诗,关于第二义的诗人》、《关于题材,关于“技巧”,关于接受遗产》、《给为人民而歌的歌手们》等都是很有影响的诗论篇章。它全面地涉及到诗的本质、诗的创作规律以及诗的形象、题材、技巧、风格等问题,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诗歌美学系统和诗歌评价系统,在中国诗歌美学史上,占有独特而光辉的地位。对诗的本质特征的认识,是胡风诗歌美学思想的逻辑起点。他说:诗是“具体的生活事象在诗人底感动里面所搅起的波纹,所凝成的晶体”;诗是“用真实的感觉,情绪的语言。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6期48-53,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