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现行文学史文体分类一般是按照小说、诗歌、戏剧、散文四分法划分的,散文一类几乎包容了三类以外的一切文体,故而本身又可分为许多小类,如议理、史传、山水、小品等。古代散文内容的庞杂,使其作为一种文体的特殊审美感知方式不易确认,造成了研究的困难。故而人们在实际从事研究的时候,往往是将史传类散文向小说类叙事文学的审美性质靠拢,而山水散文、抒情小赋、小品文则向散文诗一类的审美性质靠拢。只有议理散文难以处理,人们或将其中的寓言。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1期72-75,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