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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确保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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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4月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广东和河北、浙江、山东4个省开展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将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完善体制机制。通过健全基层组织,激发内在活力,进一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
出处 《广东合作经济》 2014年第2期3-3,共1页 Guangdong Co-operatio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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