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今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式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这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为供销社服务“三农”发挥更大作用拓展了平台。可以说,这是党中央出台政策支持合作社发展力度最大、含金量最高的一次。
出处
《广东合作经济》
2014年第2期40-42,共3页
Guangdong Co-operatio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