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合作社立法之我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通过分析合作社的产生与发展,明知合作社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合作社的本质是在其内部成员之间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合作社的法律属性集中的体现为合作社基本原则的归纳综合的五个方面。各国各地区也都进行了合作社的立法,但是存在不同的立法模式。在分析各种立法模式之后,提出我国应该采用综合立法的方式:即制定统一的合作社基本法,以促使我国合作社的发展。
作者 吴宁
机构地区 宁波大学
出处 《神州》 2014年第3期193-194,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