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政府律政司马福善先生的致词各位贵宾: 过去15年间,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我们不仅为中国在经济发展上的成功而欢呼,而且为其法律制度的进步而喝采。在过去这些年里,大量的法律已经颁布实施;司法系统已大大加强;法律工作者已经有了很高的职业标准。虽然普通法体制在1997年以后将继续存在于香港,但是对我们来说,理解在边境另一侧日益繁荣的另一种法律制度仍十分重要。很显然,在中国(内地)的同事也同样乐于了解世界其他地区的法律和法律制度。
出处
《法学家》
CSSCI
1996年第5期96-97,共2页
The Ju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