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制法律文化中独具特色的部分。在其漫长的历史沿革中,积淀了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和可资借鉴的经验教训。其中,加强监察机构和体制建设,“以条问事”的依法监察制度,重视对监察官的选用、考核和奖惩的政策是保证监察功能发挥的成功经验;“以轻制重”的策略有得有失;“风闻言事”权忽视查证、举证,危害显见;而监察制度对皇权的依赖性则是其本质特征。
出处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6年第4期52-57,共6页
Journal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