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有两种基本的市场主体:企业和个人。当前理论界研究存在重企业主体、轻个人主体的倾向,笔者认为,除研究受现实制约的因素外,还根源于人们对“生产决定消费”原理的片面理解,以及受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角度的局限。因此,必须重视作为市场主体的个人,重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出处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6年第1期19-25,共7页
Journal of Fuji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