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封建社会里,盐税一直是国家的重要收入来源。因此,历代统治者对食盐的产销都十分重视,如汉武帝时的盐铁官营、唐代的榷盐法、宋代的折中法等,都是为加强封建政府对食盐运销的专卖而实行的。两浙地区在我国盐业史上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宋元时期,浙盐的年产量一般约占全国年总产量的四分之一。到明代,两浙的盐业生产仍十分发达,本文试图对明代两浙盐业生产的发展状况与明政府的两浙盐业政策及其社会影响等方面作初步的探讨。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1996年第6期114-117,共4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