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陪审制是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表现,是民主制度的一个结构。目前我国的陪审制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其在立法上的“降调”和实践中的问题相互作用,这种趋势任其发展将大大地削弱中国的陪审制。为此,必须完善和改革陪审制度。笔者认为,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在现有陪审制的基础上,消除弊端,完善具体制度、规定和实施过程,仍是目前最佳的也是唯一的选择。
出处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6年第1期20-23,共4页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