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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努尔哈赤的法律观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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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元1616年,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即大汗位,兴建了后金政权,军政法度也随之建设。这一时期的法制建设,对于后金扩大势力,挺进辽沈,称雄东北,进而统治全中国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拟对此作一简单论述。 一、努尔哈赤立法的指导思想 如果追述满族法制建设的起点,应上溯至明万历十五年(1587年),据《清太祖武皇帝实录》记载,早在筑费阿拉城时,“筑城三层,启建楼台”。《清太祖高皇帝实录》也曾记载此时“定国政,禁悖乱,戢盗贼,法制以立”。当然,这里的“法制”,还不能说具备了完整意义上的法制内涵,只具有“禁约”、“禁令”的意思而已。
作者 张雷军
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3期99-102,共4页 Social Science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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