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边际生产力递减规律”和“优化配置规律”制约,社会主义制度下也必然产生“失业”现象。适度的失业,是推动改革,变革产业结构,提高人口教育水平以及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动力。但失业率过高,将构成政治上的不安定因素,引起社会经济状况的恶性循环。我国当前失业率过高,是由一系列客观性原因和可以避免的人为原因所致。人为的原因包括:就业岗位开拓不足;结构性有效需求不足;企业再生产困难;由于教育滞后造成“结构性失业”;就业意识陈旧。因此,必须针对导致失业率过高的各种原因,采取数管齐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办法,把失业率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4期62-69,共8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