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春秋战国时期的奴隶制,是社会性质在由宗法封建制向地主封建制转变过程中形成的、浸透着宗法精神的奴隶制。从更大一些的范围看,奴隶制实际上存在于当时的宗族之中,如果说这是宗族奴隶制的残余,也应当是可以的。所谓宗族奴隶制,其基本特点是奴隶与宗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根本上说它是为我国古代宗族组织长期存在并且在社会上具有强大影响所决定的。奴隶身份方面存在的这种宗族性质,春秋时期比较明显,战国时期逐渐减弱,可是在许多方面仍然遗留有相当的影响。尽管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上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奴隶,但当时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却是封建生产关系,作为劳动者主体的、担负主要农业生产任务的还是庶人、自耕农民,不能因为奴隶制的存留而否定春秋战国时期所固有的封建社会性质。
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6期3-12,共10页
Journal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