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儒家将“中”视为最高行为准则。孔子有“中庸”、“中行”之说,其中的“中”乃“无过,无不及”之义。这就是说,“中”是指人的行为处处合乎道德规范。孟子进而提出“执中”之说,又辅之以“权”,亦言人须灵活机动地“中道而行”。到了《中庸》则“中”除原有之价值意义外,又带上了本体论意义,成了“天下之大本”。就是说,它既是天地运演之法则,亦为人的行为之规范。自此直至宋明理学均在“天人”契合处言“中”之义。从现代观点看“中”绝非“调和”、“折中”之谓,恰恰相反,它是古代儒家士人为实现其社会理想而提出的极严格的自我规范,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中规中矩。但同时“中”又含有依据具体情势选择最佳处世之道的意思,具有灵活性。
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期70-78,共9页
Journal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