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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当事人的几个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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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在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在诉讼中发现被告不合格,不是通知原告更换被告,而是要求原告撤诉,如原告不撤诉,法院即裁定驳回其起诉。这种做法是否符合现行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原则,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它涉及到对我国民诉法立法原则的理解、适用以及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作者 金友成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学院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3期25-26,共2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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