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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视听证据的司法地位与作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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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刑事视听证据的概念、特征 刑事视听证据是指司法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安全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使用录像、录音等科技手段对犯罪行为人或嫌疑人进行监控而获取的证据。可分为两大类:刑事影像证据和刑事声像证据。 其特征有:(1)采取刑事视听证据的主体具有职能的特定性,即专门的司法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安全机关。(2)采取视听证据的目的是通过技侦手段再显全部或部分犯罪过程,以及直接录像监控、录音监控获取直接证据。(3)采取刑事视听证据必须经过申请、复核。
作者 周平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5期34-38,共2页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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