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系作者即将出版的《对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概论》一书结论部分之一节。作者针对学科名称的混乱,从科学的角度将其界定为“对少数民族汉语教学”。对少数民族汉语教学属于第二语言教学,与同属第二语言教学的对外汉语教学有共同点,其学习阶段可以分为学校教育时期和社会实践学习时期。但这一学科不是外语教学,而是国内少数民族对全国最通用语言的学习,特殊的教学对象教学目的,使对少数民族汉语教学具有三个特点:对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是一种全民教育、常规教育;对少数民族汉语教学以学校教育为主,形成多层次、多种形式的教学体系;对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是一种语言对比教学。
出处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6年第2期2-8,共7页
Journal of 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