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易安全意指移转财产权利和履行财产义务的行为之合法性与确定性,其实质是对交易中善意无过失者之保护。它具有公正、效益和秩序之价值。世界范围内的民商法发展史,经历了“由静到动”的过程,即由强调对财产静态权属关系的确认和维护演绎为对交易安全的尊重和保障,交易安全已成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价值关怀。中国民商法对交易安全之保护相对滞后,强化交易安全为中国民商法现代化的重要使命,而具体措施主要在于建立物权公示制度,变革完善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制度、自然人行为能力制度和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制度以及完善代理制度几个方面。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期98-105,共8页
Study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