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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为调整与政企关系重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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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理论界把政企分开作为重建政企关系的契入点,把政资分开、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作为政企分开的突破口,这是切中要害的.但值得指出的是,目前我们对政企分开问题研究较多,对新经济体制下的政企关系却缺乏探讨.但是,政企分开不是重建政企关系的唯一契入点,更不是我们的全部任务和最终目标,新型政企关系的建构还要涉及到远为广泛和深刻的内容.不处理好政企关系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政府与企业也难于真正分开.政企分开是就政府与国有企业而言的.政企分开的目的也不是要切断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各种关系,而是要变政企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为伙伴关系,为培育新型的政企关系开辟道路.当政资分开、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后,政企分开的目标即基本实现,但政企关系的发展才刚刚进入一个新阶段,且永远不会完结.非国有企业虽然不存在政企分开问题,但同样要与政府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西方许多搞市场经济的国家,他们没有政企不分的问题,但政企关系依然七彩纷呈,并一直处于变化发展之中.这是因为,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下,政府都必须承担管理社会经济的职能,这种职能随着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化而呈增强的趋势.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市场、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作者 吴锦良
机构地区 浙江行政学院
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1996年第3期16-18,共3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arty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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