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哲学的实践唯物主义和唯物史观以实践的观点看待人权,形成了丰富而深刻的“行赋人权论”。这一理论不但说明了人权根植于人的实践本质,是人的内在实践本质的外在表现,而且以人的实践所形成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错综运动说明了人权实现的波折性和多样性的统一。由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两个层次所揭示的人权本源性和实现的阶段多样性的统一、构成了“行赋人权论”的基本内容,比之“商赋人权论”,“行赋人权论”更能体现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本质。
出处
《文史哲》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2期12-16,共5页
Literature,History,and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