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不断完善公司法律制度,国会于去年6月4日通过了两项法律修正案,即“修改商法等一部分的法律”和“关于伴随修改商法等一部分的法律而整备相关法律的法律”(以下简称“整备法”)。两部法律已于去年10月1日起生效。 日本的商法制定于1900年,近一百年来已先后修改24次,曾有6年连续每年修改一次,可见日本很重视对法律的修改。 日本的商法共4编851条,其中第2编为公司,共7章448条。日本这次所谓的修改商法,实际上是对公司部分的修改。这次修改的条文近30个(仅指商法典),涉及的款项50余个,新增条款近20个(以×条之几的形式),还删除或合并了几个款项。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期56-59,共4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