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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能被发明创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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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能否被发明创造,这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话。笔者认为,法律在一定意义上、一定范围内是可以被发明创造出来的。本文试图就这一观点及相关问题作一阐述,以就教于学术界同仁。 一、法律与规律 马克思主义法学反对那种就法认识法的作法,主张应在社会物质条件中研究法律,不只是研究法律本身,要透过法律看到其背后的东西。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得出结论说,法律就是客观规律。因为法律不仅有其客观性的一方面(物质制约性),还有其主观性的一方面,即国家意志性。而论者如果忽视无论哪一方面,都将无助于对法律的科学认识。现在,我们着重探讨忽视后一方面的问题,即把法律与规律等同起来的倾向。
作者 万其刚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5期60-62,共3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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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王利明.人格权法新论[M]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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