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是非常重视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的,对宪法监督问题早就有了原则规定。但是,由于专门化的监督机构及与之配套的法律制度迟迟未能建立起来,一些违反宪法或与宪法相抵触的现象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纠正,使监督一直未能落到实处,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也就得不到切实的保障。自前,地方及部门等局部利益乃至个人利益的冲动正在使国家利益蒙受损失,使法制的机体遭到侵蚀,如果不从机构和制度方面把我国的宪法监督尽快完善起来,势必会影响到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法制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因此,着手设置适合我国国情的宪法监督机构,以期尽快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2期12-15,共4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