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健全的市场经济,除了要具备完善的法律体 系和适当的宏观调控外,也应尽可能促进民间公益事 业的发展。尤其是中国在借外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 初期,由于资金短缺,再加上体制转换过程相当复杂, 涉及多方面的协调和配合,许多社会和经济关系还无 法同时进行,所以有赖于民间公益行为共同担负社会 福祉工作、以减轻政府负担。近年来,即使是福利国家 在税捐减免、控制预算等压力下,也在进行财富的再分 配。在大幅度削减社会福利支出的同时,也有赖于民间 补足政府福利不足部分。事实上,民间公益事业与国家 社会福利,二者应为左右肩,共同肩负社会福利之重 任。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2期31-34,共4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