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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甲醛鱿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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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鱼干类食品用甲醛浸泡后,不仅卖相好看,还不容易变质。但这种食品一旦被食用,会对人体的消化系统等器官造成损害。前不久,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宣布北京停售的6种不合格食品中就包括一款"甲醛鱿鱼"——在这一产品中,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甲醛含量竟然达到36.07mg/kg。因此提醒消费者:买干制水产品时,要尽量选购近期生产的产品。
作者 王海琳
出处 《消费指南》 2012年第7期47-47,共1页 Consumer Buying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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