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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不得因考生残疾拒绝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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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10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教育部等部门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规定,对于适龄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
出处 《农民文摘》 2009年第6期13-13,共1页 Farmer'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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