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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省直管县试点可行使地级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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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县镇事权改革若干规定(试行)》,再次力推富县强镇、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这一文件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文件规定体现了简政扩权的总体精神:(1)实行省直管县试点的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可以直接行使省政府规章规定的由地级以上市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行政管理职权。(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行使。
出处 《政策瞭望》 2011年第7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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