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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抽查不得收取检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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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
作者 非手
出处 《纺织服装周刊》 2011年第5期51-51,共1页 Textile & Apparel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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