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广东省实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并于2011年2月24日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要求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认真贯彻执行。现转登如下。
出处
《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
2011年第3期1-3,共3页
Supervision Test and Cost of Construction